2021年4月份的時候,我在北三環(huán)外的廣運潭大道那個地方干了點市政工程的活,當(dāng)時口頭承諾活干完給錢(總共3000元)。
活干完了他以各種理由拖著不給,期間我找了好多部門,因為我只知道干活的地方,不知道他們公司叫什么名字,給到我的都是叫我自己想辦法要到公司名稱。
我問了好多人都不知道,有的人知道他們就是不告訴我,我也找過律師咨詢,得到的是我這錢太少了沒法接。
我想說的錢雖少,可在疫情期間對一個進城務(wù)工的農(nóng)民工來說也是一筆不菲的費用。
我想問問我接下來該怎么辦(我只有老板的電話和他的名字)。